志愿基层行 普法惠民生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潘鸿宇律师在湖南吉首参加普法宣传活动
2024-04-08 11:07: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石勤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石勤)为了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及吉首市普法宣传要求,聚焦社会基层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在全市开展普法宣传行动,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2023年9月8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潘鸿宇被派遣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潘鸿宇律师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走进学校、看守所、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进校园

2023年9月28日上午,在吉首市第二初级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以“电信诈骗”案例为主题,审判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程序规定,当事人模拟真实法庭审判场景。学生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被告人参加法庭审理活动。法官威严庄重,检察官慷慨陈词,律师机敏应变,被告人巧舌辩解,真实地向现场观众展现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全过程。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让青少年了解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整个过程,扩大法律知识在青少年普及范围,加深对法治理念学习贯彻,用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厚植普法根基,让敬畏规则、崇尚法治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驱动力。

吉首市司法局作为这场“青少年模拟法庭”的主办单位之一,特邀请“1+1”律师潘鸿宇作为嘉宾,辅导同学们的表演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通过这次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有效增强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送法进“高墙”

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3年10月20日,潘鸿宇在吉首市看守所邀请下来到吉首市看守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搬进“高墙”。

潘鸿宇通过监室广播系统进行宣讲法律,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法律援助概念、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值班律师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结合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讲解有关可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和认罪认罚制度。引导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吉首市法律援助工作,也向广大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向其伸出了法律援助的双手,引导其正视错误,改过自新,做一个守法公民。

送法进乡村

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利用这一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潘鸿宇来到吉首市双塘街道阴上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阴上村是位于吉首高铁站附近的行政村,也是吉首市司法局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村。

潘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典型案例,深入浅出,与村民面对面讲解法律知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村民普遍关心的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使用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受到了村民欢迎。村民们纷纷表示:普法宣传让大家明白了哪些行为受法律保护,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知道了如何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了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在法律咨询现场,潘律师把自己电话留给村民朋友,以方便大家随时咨询法律问题,受到大家赞许。潘律师表示:今后还要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为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送法进社区

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潘鸿宇多次来到吉首市镇溪街道办和峒河街道办,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针对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货单、票据被烧毁,如何收回货款?商铺被烧毁无法继续经营,承租人如何请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未能使用商铺的租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何赔偿?......潘律师逐一接受群众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为群众进行法律分析、答疑解惑。

潘律师走进社区,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普法宣传紧密融合,近距离为群众进行普法知识宣传,打通了普法“最后一公里”,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潘鸿宇本是江苏世纪青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作为一名资深律师,他放弃优越城市生活和丰厚业务收入,积极响应司法部号召,主动投身“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他先后被派遣到西藏、新疆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当地百姓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服务当地法治建设。2023年9月,潘律师被派遣到湖南省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开启他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生活。潘律师工作中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他所承办案件中,受援人都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截至3月底,潘鸿宇律师除了参加法治宣传活动之外,他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接待法律咨询35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为当地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7次。他的工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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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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